“民权之母”——罗莎·帕克斯
“民权之母”——罗莎·帕克斯
罗莎·帕克斯
罗莎·帕克斯1913年2月出生亚拉巴马州塔斯基吉,原名罗莎·路易丝·麦考利,帕克斯被美国国会命名为“民权之母”。 高中时因为要照顾年迈的祖母辍学。婚后,在丈夫雷蒙德·帕克斯鼓励下,她重新修学拿到文凭,并且积极参与黑人组织“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在当地的民权活动。
这无关“尊老爱幼”的美德。在美国内战后种族隔离依然盛行的美国南方,法律明确规定黑人与白人在公车、餐馆等公共场所内需分隔,且黑人必须给白人让座。在北方,法律认可的种族歧视也使黑人被许多行业和社区拒之门外。
帕克斯拒绝了白人男子的要求。尽管当年早些时候,蒙哥马利就有两名黑人妇女因同样遭遇而被捕。这次也没有例外,帕克斯遭到监禁,并被罚款4美元。
她的被捕引发了蒙哥马利市长达381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组织者是当时仍名不见经传的一名浸礼教牧师马丁·路德·金,这个名字后来被冠以反种族隔离斗士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荣誉。这场运动的结果,是1956年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公车上的“黑白隔离”;1964年出台的民权法案禁止在公共场所实行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
帕克斯从此被尊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30年后,她追忆当年:“我被捕的时候没想到会变成这样。那只是很平常的一天,只是因为广大民众的加入,才使它意义非凡。”
她
最感激帕克斯的当然首先是黑人。美国国务卿赖斯在追悼仪式上说的一句话最有代表意义:“没有帕克斯,我就不可能今天以国务卿的身分站在这里。”同时,帕克斯也深受白人民众热爱,因为她为黑人争取权利的运动同时塑造了美国的社会正义与公正精神,为大部分美国人争取到了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帕克斯的尊荣来自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人可以改变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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